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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如何提供 重庆购房新政:这种情况商贷可转公积金贷 利率按首套实行
发布日期:2024-11-29 03:48    点击次数:80

法律支持如何提供 重庆购房新政:这种情况商贷可转公积金贷 利率按首套实行

11月28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惩办中心发布《对于优化调养住房公积金使用战术的见知》,见知从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步伐、放宽购房首付款索要条目、优化置换贷款条目、延迟贷款到期技能四个方面作念出了新的调养,给购房者带来更多利好。

一、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步伐

缴存东说念主家庭已结清初次住房公积金个东说念主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肯求住房公积金个东说念主住房贷款时,按首套住房步伐实行。

二、放宽购房首付款索要条目

缴存东说念主家庭自本见知印发之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东说念主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在购房活动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肯求索要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优化置换贷款条目

缴存东说念主家庭已结清初次住房公积金个东说念主住房贷款,可肯求将现存全市唯独住房的买卖性住房贷款置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东说念主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按首套住房步伐实行。

四、延迟贷款到期技能

住房公积金个东说念主住房贷款到期技能男性延迟到68岁、女性延迟到63岁,或延迟到缴存东说念主法定退休年事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卓绝30年。

其中第一、二、三条战术发文之日起实行,第四条战术2025年1月1日起实行。本见知印发前,已坚定《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东说念主住房贷款告贷典质条约》的贷款按原规矩实行。原有关系规矩与本见知不一致的,以本见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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